关于清理2020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02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关于清理范围。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20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我办审批。

2.关于成果形式。(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查重报告和样书。

请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结题要求如下:

1、《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以“项目批准号——负责人”命名),

2、成果简介(一式3份,字数3000—5000),A4单页打印,无需外加方框、说明等任何修饰,直接将成果简介内容呈现出来即可,须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在结尾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匿名的结项成果一式3套,成果需做封面和目录,目录中应标注成果名称,论文要标注发表期刊以及层次,是否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成果中凡是涉及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的部分需覆盖)。

4、以书稿或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发表成果要报专刊的研究报告除外)需提供查重报告一份,书稿的查重率去除自引不能超过10%。

5、财务章和审计章自行去财务处和审计处办理。

并于2024年9月6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到老图212。

  社科处联系人:孙婵;办公室:老图212办公室;电话:025-8542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