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3-01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已发布《关于推荐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我省项目推荐工作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选题及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选题征集、论证,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了28个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申报时须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转化为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工作方案、行业标准等,并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认可;

2.研究成果转化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艺术资源保护传承、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实践项目,并具有推广价值;

3.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对行业实践具有理论创新和参考价值。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推荐工作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文化和旅游行业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可单独推荐本单位项目1项。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2.申报人需填写《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报送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核和遴选,社科处对推荐申报的申报书统一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省内遴选。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

1.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内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成果要报稿,每篇2500字左右。

2.最终成果。研究任务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3万字左右,并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委托立项通知书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同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申报。

四、受理时间及材料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前将电子材料(附件2、3)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社科处邮箱:rwskc@njfu.edu.cn,参加学校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2.经校内遴选推荐的申报人,请于3月30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要求报送至老图212;同时将最终版电子材料发送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5-85427795。


附件:1.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 2026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