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校内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10-22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校内各相关单位:

省教育厅于2025年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教育部奖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3)。

二、申报单位和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9项。超过限报名额时,社科处将组织校内遴选。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学院。《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附件4)、《申报汇总表》(附件5)、申报成果及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3份。其中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3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汇总表1份。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五、补充说明

1.与省奖不同,教育部奖不接受丛书类成果整体申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3.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4.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六、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0月27日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完成材料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至老图书馆214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人文社科处邮箱rwskc@njfu.edu.cn。

11月1日前,如果超出申报限额,将进行校内遴选。

11月2日前,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11月5日前,入围申报者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各学院报送正式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至人文社科处。

11月7日前,学校集中完成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校社科处联系人:王振鲁;办公电话:85428760;办公地址:老图书馆214。

附件

附 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

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