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4-07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应向一线教师倾斜,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一)重大项目

1.具有6个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限报15项,具有1—5个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限报12项,具有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高校限报8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6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2项。

2.除上述限额外,各高校可申报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1.具有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普通本科高校限报一般项目20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一般项目16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一般项目8项。

2.除上述限额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思政专项10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思政专项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

3.经抽查,个别高校一般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之处,本年度申报指标另行通知。

四、申报流程

(一)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高校按规范程序对申请人填写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8日前将有关汇总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有关材料详见附件2、3、4、5、6、7。

(三)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一般项目由所在高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五、其他要求

(一)各高校要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项目申请人和社科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8)。

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靖远,025-83335678,邮箱:jytszc5678@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210024。



校内工作安排如下,因需预留校内专家评审及公示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阶段:2025年4月14日24点前(校内系统项目信息提交登记和审核阶段,仅提交基本信息登记,无需上传电材料)

本次申报项目登记采用人文社科处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rwskcpm.njfu.edu.cn/限校内IP,校外需通过下载学校信息中心的VPN访问)。教职工在系统中无登录账号的,请自行注册,经人文社科处后台审核后即可使用。该系统使用说明请参考附件工作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1)各学院科研秘书自行注册账号,并联系人文社科处张老师获取管理员权限进行项目管理与审核。

(2)教师在系统内注册填写本次项目信息及项目状态,并提交所属学院管理员审核。

项目登记填写要求:

①  申报时间为2025年414日。

②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级别为市厅级

③  项目来源为江苏省教育厅

④  项目类别请根据自己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填写(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一般项目、思政专项)。

⑤  项目状态为“未立项”并提交等待审核。


第二阶段:2025年4月17日(材料报送),具体接受材料时间:

9:00-11:30 14:00-16:30

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社科处老图216,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社科处公共邮箱。

电子版以“学院/部门+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一般项目/思政专项+2025年教育厅项目”命名发送至社科处公共邮箱。

1.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需签字)

重大项目的申报材料需区分“申请书”与“活页”分开装订。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一式5份。

3)《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5),一式1份。

电子材料: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word格式)、《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word格式)、《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学院/部门+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重大项目/思政重大专项+2025年教育厅项目”命名。


2.一般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需签字):

申请书与活页无需分开装订,活页装订在申请书之后。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以及对应的《活页》,一式5份。是否为思政专项必须在申报系统内、申报书、汇总表上皆填写清楚。

2)《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6),一式1份。

电子材料: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word格式)、《活页》(word格式)、《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以“学院/部门+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一般项目/思政专项+2025年教育厅项目”命名


注意:

1.本次申报需要项目负责人在社科处工作管理系统中进行项目提交并审核后报送材料。

2.各位教师需以院系为单位,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皆由所属学院集中收齐,报送至社科处。填制所属学院《项目汇总表》并盖章、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送至人文社科处,不接受学院老师未经学院审核单独报送材料。行政人员可单独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社科处公共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装订要求及说明: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内容严格按照限定字数填写。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1)项目申请人和社科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论证活页》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3)本表总字数不得超过8000字,须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不超过8个A4版面


我校社科处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5-85428887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人文社科处:老图书馆216室

公共邮箱:rwskc@njfu.edu.cn

南林社科群(QQ):241195016


附件1-8

人文社科处工作管理系统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