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文科培育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6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各有关学院、部门:

近期学校将开展组织校级文科培育项目结项评审的工作,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于11月11日(下周一)9:00-11:00 14:30-16:30

将结项材料报送到老图216,电子材料发到社科处官方邮箱。

一、报送结项材料包括:

(一)纸质材料如下:

1、《结项审批书》(通用)一式3份  (双面装订)

2、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提交成果3套(装订成册,论文成果需做封面和目录,目录中应标注成果名称,论文要标注发表期刊以及层次,是否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3、书稿或专著结题的项目,提交成果1套(装订成册,成果需做封面,标注是否出版,是否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4、校级培育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1份

(二)电子材料如下(电子材料打包以“姓名-培育项目类型-课题名称”命名):

1、《结项审批书》

2、结项成果(所有材料扫描到一个PDF,以“姓名-培育项目类型-课题名称”命名)

3、校级培育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1份

(三)准备PPT成果汇报(5分钟左右)

请于11月12日(下周二)将汇报PPT,统一发到社科处公共邮箱。


二、注意:

1、所属学院有2个及2个以上的需结项老师,请学院统一报送结项材料到老图216,其他人员可单独报送。

2、结项条件可参考南林社科〔2021〕3、4、5号文件。


我校社科处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5-85428887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人文社科处:老图书馆216室

公共邮箱:rwskc@njfu.edu.cn

南林社科群(QQ):241195016


附件:

附件1:南林社科〔2021〕5 号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科专著出版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南林社科〔2021〕4 号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3:南林社科〔2021〕3号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遗产与 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5:校级别培育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