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6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各有关学院、部门:
近期学校将开展组织校级文科培育项目结项评审的工作,现将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于11月11日(下周一)9:00-11:00 14:30-16:30
将结项材料报送到老图216,电子材料发到社科处官方邮箱。
一、报送结项材料包括:
(一)纸质材料如下:
1、《结项审批书》(通用)一式3份 (双面装订)
2、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提交成果3套(装订成册,论文成果需做封面和目录,目录中应标注成果名称,论文要标注发表期刊以及层次,是否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3、书稿或专著结题的项目,提交成果1套(装订成册,成果需做封面,标注是否出版,是否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4、校级培育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1份
(二)电子材料如下(电子材料打包以“姓名-培育项目类型-课题名称”命名):
1、《结项审批书》
2、结项成果(所有材料扫描到一个PDF,以“姓名-培育项目类型-课题名称”命名)
3、校级培育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1份
(三)准备PPT成果汇报(5分钟左右)
请于11月12日(下周二)将汇报PPT,统一发到社科处公共邮箱。
二、注意:
1、所属学院有2个及2个以上的需结项老师,请学院统一报送结项材料到老图216,其他人员可单独报送。
2、结项条件可参考南林社科〔2021〕3、4、5号文件。
我校社科处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5-85428887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人文社科处:老图书馆216室
公共邮箱:rwskc@njfu.edu.cn
南林社科群(QQ):241195016
附件:
附件1:南林社科〔2021〕5 号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科专著出版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南林社科〔2021〕4 号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3:南林社科〔2021〕3号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遗产与 森林环境史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