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出版后的登记和报送工作

更新时间:2023-05-22  点击次数:次  来源:人文社科处  作者:

【国家项目通知】重要提醒!

请各级科研管理部门重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出版后的登记和报送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将影响各单位年度项目立项申报指标。

具体要求及流程:

1.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在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记出版信息并将3套图书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老图书馆216)。

2.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时登陆管理平台对出版物填写情况进行核实后上报,每月将登记后的出版物集中汇总后邮寄到中国国家版本馆。

3.为确保图书准确入库,邮寄时请务必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明“社科基金成果样书”字样,并在包装内夹一页“社科基金成果样书”的纸,

4. 通过顺丰或邮政EMS统一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10号中国国家版本馆样本征集部 收件人 房毅 ,邮编:100005,电话13718087806。